一个对公帐户可以卖8000元? 买卖双方均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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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对公帐户可以卖8000元? 买卖双方均获刑
小友 • 2021-04-03 15:40 • 中国, 产业新闻 • 阅读 1320
转卖银行对公账号一个就赚5000元?警方破获跨国信用卡诈骗案



3月30日电,对公账户本是企业之间用于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具有资金流动量大、流转便利等特点。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商机”,专门找有需求的人办理对公账号再卖给电信诈骗人员。记者了解到,目前,买卖信用卡,尤其是买卖对公账号逐渐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条。

2020年8月,李某(另案处理)与薛某商议利用买卖对公账户牟利,并约定开销平摊、利润平分。两人通过本人或找他人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发布代办贷款的广告形式,对外宣称可以用包装公司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额度30万至70万不等,承诺银行可以百分百放款为幌子,亲自带人办理对公账户各种手续。待开户人在银行成功申请对公账户后,再以贷款需要走流水为由截留开户人的对公账户U盾及相关资料,然后再高价转卖他人谋取利益。



同年8月,薛某、李某与前来办理贷款的人员武某等七人汇合,商议办理对公账户相关事宜。后由李某带范某、刘某去包头市办理对公账户4套,薛某带董某等人在鄂尔多斯市等多个金融机构办理对公账户8套。其中的10套,由李某以8000元每套的价格卖给上家外号“老王”的人。剩余的2套,由薛某以8000元每套的价格与潘某谈妥,并从鄂尔多斯带至广州交给潘某,潘某在给付了2000元路费后借故离开,剩余钱款未给付薛某。薛某、李某两人共非法获利82000元,薛某实得40400元。



2021年3月23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以收买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薛某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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