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的定義

如果你不知道比特幣是什麼,在網絡上做一些研究,你肯定會得到很多……但是敘述是比特幣是作為一種流通媒介生產的,沒有儲備銀行或金融機構被關注包括。比特幣交易是針對個人的,這是保密的。大多數令人驚訝的是,比特幣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存在。它們僅存在於計算機系統軟件應用程序中,作為一種數字真理。

基本的建議是比特幣被“提取”……這裡是一個有趣的術語……通過修復一個非常困難的數學公式——當更多的比特幣被“提取”到存在時變得更加困難;再一次有趣——在計算機系統上。在此之後,可以用正版產品或法定貨幣換取比特幣……反之亦然。

通常比特幣的支持者,那些從比特幣的發展中獲益的人,堅決地堅持,“毫無疑問,比特幣就是現金”……不僅如此,而且“它是有史以來最有效的現金,未來”等。好吧,菲亞特的支持者同樣大聲地喊著紙幣就是現金……而且我們所有人都認識到菲亞特紙幣根本不是現金,因為它不具備真正現金的最基本品質之一。之後的調查是比特幣是否也被證明為現金……不要擔心它是未來的現金,或者是有史以來最好的現金。

為了學習,讓我們看一下指定現金的特徵,並看看比特幣是否可以證明。現金的三個必要特徵是:

1) 現金是安全的價值商店;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如沒有價值安全的價值特徵或價值程序裝置,將停止工作。

2) 現金是計價單位,記賬工具。

3) 現金是一種流通媒介……但其他各種點同樣可以實現這一功能,即直接易貨交易,即交易物品的“淨額”。短暫持有價值的“貿易產品”(票據);並最終交換共享信用評級;即扣除交易成本或借據所滿足的保證價值。

如果沒有比特幣在流動,它們究竟如何在地球上被用作交換工具?此外,比特幣的提供者可能會做些什麼來保護這種命運?在那之後,按照現金的數量概念,比特幣肯定會開始貶值,就像據稱菲亞特通過“超印”貶值一樣……

最後,雖然比特幣比法定貨幣有一些好處,特別是隱私和去中心化,但它停止了在保險索賠中作為現金的作用。它的好處同樣令人懷疑。目的是將比特幣的“挖掘”限制在 26,000,000 個系統;也就是說,在提取了 2600 萬比特幣之後,“挖礦”公式變得更具挑戰性,也更難修復。這句話極有可能成為比特幣的喪鐘;目前,一些主要金融機構實際上已經透露,比特幣可能會成為一種“可儲備”的貨幣。

一克黃金就是一克黃金,一盎司黃金就是一盎司黃金……沒有問題在其表面積上刻有什麼數字,“面值”或其他。目前,您對一盎司美元的價值有任何概念嗎?菲亞特只是用一個短暫的數量來“衡量”……上面公佈的數字,“面值”。

通過“獲取權力”的概念……也就是說,菲亞特的價值取決於它可以交易的東西……所謂的“產品籃子”。他清楚地表明,菲亞特沒有自己的價值,而是從解決方案的價值以及它可能被交易的物品的價值出發。

與菲亞特相比,比特幣作為一種交換工具也不是很糟糕。比特幣在全球範圍內獲得批准。另一方面,目前確實有幾家商店批准使用比特幣結算。

當然,菲亞特也低於此;例如,美國巴克,“主要”菲亞特,實際上在幾年內貶值了 95% 以上……無論是法定貨幣還是比特幣都沒有證明這是最重要的現金行動之一;通過時間購買價值以及保護價值的能力。真正的現金,即黃金,實際上已經顯示出持有價值的能力不僅可以持續幾個世紀,而且可以持續很長時間。菲亞特和比特幣都沒有這種重要的能力……都停止作為現金工作。

比特幣距離成為計價器更遠;它不僅僅是一個數字,和菲亞特一樣多……但它的價值在菲亞特中決定!此外,如果比特幣最終被全球認可為一種交換工具,並且如果它考慮將巴克更改為認可的“計價器”,那麼它永遠不會像黃金那樣擁有固有的程序。

“巨大的金融機構”似乎正在認可比特幣的真實價值,不是嗎?這真正意味著金融機構認為他們可能會用法定貨幣換取比特幣……而且要真正獲得準備好的 2600 萬比特幣,肯定會讓你損失 260 億美元。

目前,這確實很有趣,而且我們可以通過非常仔細地查看“計價器”的查詢來了解為什麼比特幣和法幣都不足以作為現金。Numeraire 指的是現金的使用不僅僅是購物價值,而是感覺過程或對比價值。

第一個問題要困難得多。現金必須是安全的價值商店……目前比特幣實際上在短短幾年內就從 3.00 美元的“價值”上升到了 1,000 美元左右。這與成為“價值穩定的商店”有很大關係。你可以得到!這樣的收益是投機熱潮的理想例子……比如荷蘭鬱金香燈泡、小型礦業公司或北電供應。

我們來到關鍵問題關鍵問題尋找“新貨幣”我們已經擁有的全新現金目前非常理想的現金?
作為一名設計師和企業主,他多年來一直在加拿大經營一個有效的家庭成員組織,以最佳狀態使用 100 多名員工,直到金融風暴毀掉了北美生產的成功。消除了組織,他決定研究商業經濟學……找出這種不滿意情況的根本原因。

如果你不知道比特幣是什麼,在網上做一些研究,你肯定會得到很多……但簡短的故事是比特幣是CompTIA Security+作為一種交換工具而開發,無需涉及主要金融機構或金融機構。基本建議是比特幣被“提取”……下面這個有趣的術語……通過解決一個逐漸具有挑戰性的數學公式——當更多的比特幣被“提取”到存在時變得更加困難;再一次引人入勝——在計算機系統上。通常比特幣的擁護者,那些從比特幣的發展中獲利的人,反而大聲地敦促說,“可以肯定,比特幣是現金”……不僅如此,而且“它是前所未有的理想現金,未來的現金” , 等等。它的好處同樣值得懷疑。目的是將比特幣的“挖掘”限制在 26,000,000 台設備;也就是說,“挖礦”公式變得更具挑戰性,也更難修復,在提取了 2600 萬比特幣之後,困難重重。這實際上表明,金融機構承認他們可能會用法定貨幣換取比特幣……而且如果真正購買準備好的 2600 萬比特幣,肯定會讓你損失 260 億美元。